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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减温减压器(装置)采购技术规范书

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减温减压器(装置)采购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是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所配套的
减温减压器设备编制的。在本技术规范中,对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参数、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和责任提出了基本要求。
2.需方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对本技术规范中未提及的但在设备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或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而依据其它标准的部分,供方有责任在投标书中提出,并提供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附件“技术偏离表中”。
4.供方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如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供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可靠的、完整的且组合布置合理的,所提供设备必须具有同类项目运行业绩并被证明是成熟产品。
6.供方应提供近2年所供相同或相似设备的业绩以证明自己能力。
二、基本设计参数
减温减压装置
1、进口蒸汽流量: 45t/h。
2、一次蒸汽压力: 3.82 MPa。
3、一次蒸汽温度: 450℃。
4、二次蒸汽压力: 1.0~1.5MPa。
5、二次蒸汽温度: 250~315℃。
6、减温水压力:  6.0MPa。
7、减温水温度:  104℃。
8、数量:       1台
三、技术要求
1.减温减压装置,由减压系统,减温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组成。设备带全容量安全阀、减温减压调节阀及直行程电动执行机构。
2.减温减压器出力在10~100%额定出力范围内,长期稳定运行,设备安全可靠。
3.在上述进汽负荷下,减温减压装置出口蒸汽参数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4.减温减压装置预留DCS接口,不设置现场热力控制柜,应保证设备能够接入DCS系统控制。
四、供货范围
减温减压器本体、减温器本体,安全阀(含连接反法兰及冲量安全阀管路组件)、就地压力表,温度计,减温水管路,阀门及附件等。
五、质量保证及检验验收标准
《电站阀门制造技术条件》            (JB/T3595-93)
《电站调节阀技术条件》              (GB10869-89)
《电站减温减压阀技术条件》          (GB10868-89)
《减温减压装置技术条件》            (JB/T6323-92)
《安全阀》                          (GB12243-89)
《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JB2921-81)
《钢制压力容器》                    (GB150-99)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90)
六、资料及设备交付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卖方应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布置总图、接口尺寸、荷载图等资料。
2、为了确保卖方所供的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应无偿派遣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具体派遣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卖方派遣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能够独立,及时地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
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是: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运行和性能实验,设备试运转168小时,性能达到买方要求,方可交付买方使用。
七、技术培训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3、买方为卖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方便和交通方便。
八、售后服务
卖方提供货物包括产品+服务,严格按ISO9002服务程序执行,在产品出厂时及时组织交付工作,交付过程中要保持产品质量,防止损坏。保证货物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设备质保期为正常投运后一年,一年内实行免费维修,货物使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及时提供技术服务,买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并免费负责买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岗位培训,直至满意为止。卖方应密切与买方合作,保证买方利益,确保设备高效运行,一年后及时为买方优惠提供各种配件及服务,实行终身维修。